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唯一官方网站 - 管理办法 - 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 //m.yeebaba.com/category/guanlibanfa/ 7.2guanlibanfa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m.yeebaba.com/category/xiehuizhidu/zhong-guo-cheng-zhen-gong-shui-pai-shui-xie-hui-hui-yuan-zi-lu-gong-yue.html 2023-09-11T14:23:00+08: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是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水协”)全体会员在业务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水协会员及有关单位,可参照执行本公约。  第三条 协会倡导全国从事城市水务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和个人共同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共同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四条 自律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守法、公平、诚信。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五条 严格遵守城镇水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政策制度,更好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推动公平竞争,推进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自律能力。  第六条 积极主动接受和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等活动。  第七条 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严格按照企业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改进服务质量,用真情、真心温暖客户,让客户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涉及公共服务的会员单位要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取费标准收费,明码标价,阳光操作,规范经营,杜绝巧立名目变相收费,自觉维护客户利益。  第八条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禁止违章作业,执行达标管理、不侵害公共利益。  第九条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员工基本素质的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管理质量与效益。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探索与研究,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换与运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第十条 会员之间要互相尊重、强化合作交流,要向标杆企业看齐,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研究、探讨行业建设,对行业的发展和管理建言献策。  第十一条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参与融入行业国际规则的制定,自觉遵守我国签署的国际规则。  第十二条 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协会的行业自律各项工作,共同维护协会形象和全体会员权益。  第十三条 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捏造、散布不实信息,反对弄虚作假、见利忘义、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竞争。反对狭隘偏见、恶性竞争、损害他人的行为。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中国水协秘书处联合各省级地方水协对会员单位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公约自律条款的行为,均有权向中国水协秘书处或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六条 凡是有违背本公约或涉嫌违反本公约的,中国水协秘书处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内部通报、公开曝光、取消协会会员资格等措施,对于影响特别恶劣,或坚持不改的,可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公约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公约生效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理事会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公约由中国水协秘书处负责解释。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m.yeebaba.com/category/xiehuizhidu/220.html 2023-09-05T10:30:00+08:0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建设和会员规范管理,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协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社团组织的相关规定及《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加入本协会,必须拥护协会章程,参加协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第三条 协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 会员第四条 本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1、单位会员:境内各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设备材料生产企业。2、个人会员资格:(1)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水务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信誉度,年营业额5亿人民币以上,该企业必须是中国水协单位会员;(2)高级技术人员;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在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节水领域内有一定影响,为供排水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的高级技术人员。第五条 境内各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设备材料生产企业和个人,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拥护协会《章程》,有加入协会、为行业服务的意愿,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协会会员。第六条 申请入会流程1、申请入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在协会官网(//m.yeebaba.com/)栏目中选择“入会申请”页面下载《会员申请书》和《入会登记表》。2、单位会员需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简介一份,加盖公司公章。3、申请入会的单位和个人请将相关表格和资料上传网站,待审核通过后,申请入会的单位和个人将入会纸质资料原件寄至中国水协秘书处。4、协会收到入会单位和个人的正式申请后,经常务理事审议通过后,秘书处通知入会申请者,并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扫描件形式为企业单位发送“会费缴费通知单”(附协会银行账户),企业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会费汇入协会银行账户。5、秘书处工作人员在确认会费到账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协会会员证书及会费发票等相关材料寄至申请入会的企业单位。6、企业单位收到会员证书后即日起成为协会会员单位,享受会员各项权利。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义务1、会员充分享有《章程》规定的下列权利:(一)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活动;(二)选举和被选举权、表决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要求提供咨询服务;(六)参加对外交往活动;(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2、会员应自觉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决议;(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七)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为开展协会工作提供方便;(八)提供学术论文、技术报告、经验总结和出国考察报告。第三章 会费第八条 协会会费统一由协会秘书处按照《中国城镇供水排水会费收取与使用办法》的规定负责收取。中国水协会员会费每年缴纳一次,有多重职务的会员按照最高标准缴纳会费,不重复缴纳。中国水协各分支机构不得另行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第九条 会员会费标准(按人民币)1、副会长单位--30000元;2、常务理事单位--20000元;3、理事单位、供排水材料设备生产企业单位--10000元;4、城镇供水、排水企事业单位;城镇节水管理部门、地方供水排水协会;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等其他会员单位--2000元;5、个人会员免收会费。第十条 会费交纳办法(一)每年的4-6月份为会费缴纳月,届时秘书处会下发缴纳会费通知,由协会开具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二)会费交至协会秘书处。开户单位: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西四支行账号:01090345600120111012991(三)会费由协会秘书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第四章 会员管理第十一条 协会建立会员联络员制度。会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协会秘书处联络。会员单位的法人代表、联络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第十二条 协会按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对会员单位进行次重新注册登记。未按时进行注册登记者,视为自动退会。注册截止之日起3个月后在本协会刊物和网站上予以公告。第十三条 会员单位指派的代表被选举为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该单位会员相应成为本协会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第五章 退会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及时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件。拒不交回的,由本会宣告作废。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一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经理事会确认,取消其本会会员资格,并在协会官网上公示。第十五条 会员存在违反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提出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水协秘书处负责解释。